自带干粮——苏区干部的好作风

日期:2021-06-22 作者:dsxx 分类:党史知识

自带干粮

——苏区干部的好作风

苏区干部好作风,自带千粮去办公;日着草鞋干革命,夜打灯笼访贫农。

19343月,正值中央苏区第五次反“围剿”战争时期,苏区政府财政极度紧张。为了减轻苏区政府负担,中央机关报《红色中华》倡议家里分了田的政府工作人员自备一个月伙食;家里没有分田的工作人员,如果家里有粮的也可以自备伙食。消息发布后,临时中央政府土地部代理部长胡海带头报名响应。他写信回家,请家里人送一个月伙食来。在他的带头下,中央机关很多同志纷纷报名,自带伙食来机关上班。

在中央机关带动下,苏区各省、县、乡机关工作人员,也都积极响应《红色中华》号召,自带伙食来办公。在江西省苏维埃政府,主席刘启耀带头从兴国县家中背米,不要公家发伙食费。他在江西省苏维埃政府机关干部大会上郑重宣布,自己自带伙食“一直到粉碎敌人五次‘围剿’为止”。中共江西省委书记李富春也自带干粮办公。他让夫人蔡畅缝了个马褡式的米袋子,一头装着纸笔文件,一头装着个草编的“饭筲子”和一包米。到兴国县去调查时,区乡干部要安排他吃饭,他就掏出“饭筲子”,装上一些米,让老表煮饭时捎带煮熟。在兴国县工作期间,他一直同兴国县基层干部一样,自带干粮到基层调查研究,现场办公。在他们的带动下,江西省、县、乡等苏区政府的许多机关工作人员开始自己带伙食来上班。19337月,兴国县还在全苏区率先发出倡议,凡是家在苏区的干部自带伙食办公。这则倡议获得了公略、万泰、赣县、瑞金等县的积极响应,迅速使自带伙食运动扩展到整个中央苏区。